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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6/05/17 09:13:06 人浏览

单 位:教务处
各相关单位、师生:
      为更好地落实我校的“大学生创新行动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29号)的相关精神,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管理,现对我校2014年大创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国、省、校、院四级)。
      二、验收程序
     1.项目组结题(2016年5月11日- 5月25日)
   (1)学院(部)评审:由项目所属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级项目进行评审,项目应根据预期目标或《2014年广东工业大学大创项目结题验收标准》(附件1)进行评审标准。各项目必须达到结题验收标准、取得不低于预期目标的成果才予以结题。各学院或项目所属部门组织结题答辩、评审,并提前将答辩、评审安排发布在学院网站,届时学校将抽查各单位的答辩评审会情况。答辩结束后,答辩及评审结果必须在学院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单位将加盖公章的公示结果交教务处实践科。
   (2)系统录入:项目组登陆http://222.200.98.208:8088/research/login.jsp,账号为负责人学号,初始密码为888888,填写结题验收模块及《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书》(以下简称《结题验收书》见附件3),并上传《结题验收书》和“相关支撑材料”(如发表论文、专利与获奖证书、项目研究日志、笔记,请压缩成RAR格式)。(将完成前十项填写的纸质版《结题验收书》(含学院盖章、专家组验收意见及签名)扫描后再上传系统,支撑材料(电子版)可直接上传系统。系统录入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
   (3)纸质材料提交:项目组在2016年5月30日前提交《结题验收书》(纸质版)到项目所属部门单位(创新训练项目交所属学院教务办,创业训练项目交校团委许老师,创业实践项目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林老师)。纸质版《结题验收书》应完成前十项的填写(含学院盖章及专家组验收意见、专家组签名等)
     2.学院(部)验收(2016年5月25日- 6月3日)
      各学院或项目所属部门收到纸质版验收表及材料后,根据答辩及公示结果在系统对本单位创新训练项目电子版材料进行结题验收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是否已按要求进行答辩及结果公示;
     (2)是否有上传与纸质版一致的《结题验收书》(含盖章、验收意见、专家组签名等);
     (3)是否有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4)《结题验收书》填写内容是否齐备和规范,如发现有缺失未填,请学院或项目所属部门督促项目组补充完整,否则视为验收不通过。
      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或因个人主观原因严重违反申报书项目计划,将给予严肃处理。请各学院(系)加强对学生项目的“过程管理”,同时提醒学生在5月30日前及时报销项目经费。
      3.学校抽查(2016年6月6日-6月23日)
      学校对学院(部)提交的项目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并公布验收结果。
      4.结果处理
      对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学校颁发结项证书;对不符合基本要求的项目要求延期结题(不超过6个月)。如仍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导致不能按时结项者,学校予以通报并冻结剩余项目经费。
      5.优秀项目展示
      每年大创项目结题后,学校将组织各学院或项目所属部门进行大创项目优秀成果汇编,并对优秀项目进行公开展示并给予表彰,展示及表彰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请各项目组、学院、项目所属部门注意收集大创项目成果。
      三、项目调整
      1.申请延期: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计划结题的项目,项目组主持人应在2016年5月20日前,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说明延期原因及申请延长期限(不超过半年)。延期申请表一式两份,需项目负责人签字,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经所属单位核准后,创新训练项目一份交二级学院(部)留存,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存档。创业训练项目直接交校团委许老师,创业实践项目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林老师。
      2.人员变更:项目如因客观原因需变更相关内容,如项目组成员,项目指导教师等(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应在2016 年5月20前提交《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组人员变更申请表》(附件5)或《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变更申请表》(附件6),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后保持项目运行连续性的措施等并请务必及时在系统中同步录入变更申请。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经项目主持人和指导教师签字确认,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创新训练项目一份交二级学院(部)留存,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存档。创业训练项目直接交校团委许老师,创业实践项目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林老师。
       四、联系人
       1.创新训练项目—教务处,联系人:方老师(87082921),邮箱:16524980@qq.com
       2.创业训练项目—校团委,联系人:许老师(28140875),邮箱:33185337@qq.com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处,联系人:林老师(39322612),邮箱:346078630@qq.com

      备注:创新训练项目的《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和《人员变更申请表》纸质版本请交至:
      大学城校园:大学城行政楼3楼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徐老师
      龙洞和东风路校区:龙洞行政楼307教务处方老师


      附件1:2014年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
      附件2: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信息汇总(含国省校院)
      附件3: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
      附件4: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附件5: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人员变更申请表
      附件6: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变更申请表